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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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 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海南省西部洋浦港洋浦港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2′,北纬19°44′,位于已建洋浦港小铲滩起步工程西侧。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码头岸线长度2414米,自现状起步区向西南延伸形成1个15万吨级和2个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再向西侧转角,建设2个20万吨级和1个3万吨级集装箱泊位,以上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2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陆域面积约183.51万m2,建设相应的集装箱堆场(包括重箱堆场、冷藏箱堆场和空箱堆场,不含危险品堆场)和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为550万TEU。填海工程、防波堤工程、码头结构施工及港池疏浚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港航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59号 联系人:郭工 电话:0898-68631390 邮箱:1027578138@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611092573 邮箱:52251537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附件-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港航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