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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村港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2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现将“马村港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马村港三期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位置:海南省澄迈县海口港马村港区南部马村港二期码头工程项目以南

    建设内容:新建27万吨级多用途泊位,45千至3万吨级多用途泊位(水工结构按3万吨级件杂货船设计)以及工作船泊位,岸线总长度1700m;年设计吞吐量为集装箱180TEU,件杂货130t,陆域总面积约72.30公顷,并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0楼项目中心

    联系人:陈椿

    电话:13637561533

    邮箱:chen.chun1@coscoshipping.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3号楼

    联系人:潘工

    电话:18600687803

    邮箱:99722369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公示网页附件,或从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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