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港二期滚装泊位(兼顾危险品作业)应急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现将马村港二期滚装泊位(兼顾危险品作业)应急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马村港二期滚装泊位(兼顾危险品作业)应急改造工程。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海口港马村港区。 建设概况:水域部分利用现有已改造完成的斜坡道,货物滚装船采取丁靠方式靠泊,在陆域设置仅供普货装船所需的长度110m、宽度32m的车辆待装区、临时待渡区,通过双向4车道由大门(闸口)完成集疏港,危险品滚装船采取直装直取的作业方式。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港航国际马村港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马村港二期码头 邮编:571923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976087090 电子邮箱:94394399@q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邮编:100088 联系人:陈工 电话:010-65290302 电子邮箱:chenmingbo@wti.ac.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自行登陆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 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海南港航国际马村港务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4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