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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村港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5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开展“马村港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本项目前期建设单位为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现建设单位变更为海口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海口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为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马村港三期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位置:海南省澄迈县海口港马村港区南部马村港二期码头工程以南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填海工程、码头工程、后方陆域建设及配套工程,近期设计年吞吐量为100TEU210万吨件杂货;远期设计年吞吐量为160TEU85万吨件杂货。

    本工程建设集装箱泊位及多用途泊位、支持系统泊位共1370m,分为西侧生产性岸线630m、南侧生产性岸线640m和工作船岸线100m,两段岸线之间夹角为115°630m岸线建设13万吨级、1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结构200m长按靠泊7万吨级集装箱船、430m长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640m岸线建设22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近期作为多用途泊位使用)、12万吨级多用途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2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以及100m支持系统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5千吨级件杂货船设计)。

    陆域总面积62.42万㎡,其中填海成陆总面积为38.9407万㎡(含占用马岛面积3.8198万㎡),填海物料来源为港池疏浚土;疏浚面积198.52万㎡,疏浚总量1891.05m3,其中497m3用于陆域形成。陆域设计标高5.8~8.5m、宽度约570m,自码头前沿至马村二期港外道路纵深约1150m,分为码头前沿作业区、堆场区、辅建区、道路等部分。

    港池面积72.7576万㎡,其中占马岛9.1850万㎡,含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x5W34_nca9oIj1lhyIrfQ 提取码:kfst

    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七)、(八)项。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示网页附件,或以下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公示期限内请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以下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 ,必须注明其依据及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海口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84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637561533

    邮箱:chen.chun1@coscoshipping.com

    (八)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1113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611092572

    邮箱:875448927@qq.com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海口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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